第三十一条对不符合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
2021-01-1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特别规定,对以下两类劳动争议做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是小额仲裁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金额的...
2021-10-08
认定不得以新的事实为由重新提起仲裁在(2017)京04民特39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中对于以新的事实为由重新提...
2021-12-21